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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曝宁波城管私用执法车搬家 当事队员愿接受处分

2011年11月01日 09:55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城管执法车公车私用,并不像宁波城管局之前说的那么简单。”

  昨天,有知情人士爆出猛料:10月22日下午3点多,在宁波江北万达公寓5号楼下,看到浙B37635城管执法车在搬运家具。而公车私用的,是宁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的一位副大队长,他帮自己的小姨子拉家具。

  此前,宁波城管局调查后,承认公车私用,但相关细节却遮遮掩掩。公车私用的城管执法队员,究竟是谁?真相究竟是什么?本报记者就此介入调查。

  事件回放——

  城管执法车公车私用 被网友拍个正着

  10月22日下午3点多,在江北万达公寓5号楼下,几名工人正在忙着搬家具。

  这一幕,并不起眼。然而,惹眼的却是搬运家具的车,车身上赫然写着“城管执法”四个大字,车牌号为浙B37635。

  网友“江苏宁波人”正好经过,他用相机拍下了这一幕,传到了东方论坛上。

  很快,这则“城管执法车帮人搬家干私活”的帖子,在网上引发热议。

  经过调查,这辆车牌号为浙B37635的车,确实属于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

  城管执法车,堂而皇之地帮人搬家干私活。帖子一出,矛头直指宁波市城管局。

  城管回应——

  承认公车私用 用车的是个执法队员

  10月25日晚上7点多,宁波市城管局做出回应,大致内容如下:

  经初步调查,一家住城西的执法队员,原想把自家闲置的旧衣橱送给一位朋友,但因目的地位置较为偏远,朋友催得紧,又一时难以找到“货的”,便在10月22日下午,用单位的执法车辆,将旧衣橱送到江北万达公寓朋友住处。

  当事队员已认识到,个人错误行为对城管执法队伍形象造成负面影响,表示愿意接受处分。

  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城管系统将以此为戒,举一反三,继续深入推行“十不准”制度,加强队风队纪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并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同时也欢迎市民对城管执法队伍进行监督。

  事件发酵——

  知情人再抖猛料 城管副大队长私用公车

  10月25日,宁波市城管局在网上的回应,遮遮掩掩,很多实质性的问题,并没有提及。比如说,涉事的执法队员究竟是谁?他在给谁送家具?这一事件怎么处理?等等。

  前天晚上11点零7分,网友“睁1只眼”在东方论坛上,发了一则“宁波城管局处理公车私用,是欺上瞒下的官僚作风,还是山大王式的土匪习气”的帖子。

  帖子中抖出猛料:公车私用的城管执法队员,是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的一名副大队长。当时,他用城管执法车,给自家小姨子送家具。

  帖子说得有板有眼,甚至这名副大队长的姓氏也抖了出来,涉事副大队长姓鲍。

  网友“睁1只眼”说:“我百度了下,宁波城管网上,鲍副大队长的照片很容易就找到,和网友曝光的照片一比对,很清晰,是他本人无误。我一个外人,都可以分辨出是鲍副大队长,而我们城管局的那么多领导们,竟然集体选择性失明。是真的失明?还是假装近视?”

  记者追踪——

  宁波城管昨天未回应 当地廉政投诉中心已介入

  在宁波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姓鲍的副大队长只有一名。

  昨天,记者多次联系鲍副大队长,希望能和他当面核实这件事。可是,一直没有找到他本人。

  昨天下午2点多,记者找到宁波市城管局,负责联系媒体的宣教处工作人员表示,领导不在,不方便回应。

  公车私用的城管执法队员,究竟是谁?城管在调查之后,究竟作出了怎样的处罚?出事之后,宁波市城管局为什么要遮遮掩掩,闪烁其辞,把副大队长给自家小姨子搬家,说成是普通队员私自帮朋友搬家?这些问题,依旧是个谜。

  昨天下午,记者将这个问题反映给了宁波市96178廉政投诉中心。他们表示,将立刻调查这件事。(记者 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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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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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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