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区一名城管协管队员在网上发帖抱怨,称上级领导没有弄清事情真相,就怀疑其旷工并做出处罚,后又因自己没有按照领导的要求去谈话而被停工停薪。他感觉这很不公平。对此,记者展开调查。常州劳动部门称,只要当事人能拿出证据证明当天没有旷工,那是可以维护自己正常合法权益的。
事情回放
城管队员发帖诉冤
日前,有网名为“心若冰心”的网友在化龙巷上发帖称自己“无辜被旷工,又被停职停薪”,记者随后联系到了“心若冰心”王文渊。王文渊告诉记者,他是戚墅堰区城管戚街道中队的一名协管队员,2007年正式上岗,至今有四年多了。上个月他领到了8月份的工资单,突然发现自己因旷工而被扣了钱。“我当时拿到工资单后感到很奇怪,因为在我印象里我根本就没有旷过工,这个在中队的考勤记录里都可以查到的;于是我就找中队领导询问此事,后来中队领导跟我讲,8月份的一天,大队领导去我负责的路段检查,没有看到我,因此就说我旷工。”王文渊说。
王文渊向记者表示,当时他并没有旷工,而是因为天气比较热,他就到路边的一家店铺里去休息了一会儿,戚墅堰城管大队的领导没有看到他,因此就认定他旷工了。“就算没看到我也只能算我脱岗,而不能算作旷工。”王文渊还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他向戚街道中队的领导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后又多次向戚墅堰大队领导反映情况,结果却被停工停薪。
“我们戚墅堰大队的大队长通知我去谈话,但当时由于正好是上班时间,我担心去了到时巡查时看不见我的人又说我旷工,所以就打算利用中午休息的时间去,但没想到却被中队领导直接告知停工停薪,我怀疑这是大队长对我没有及时去谈话而作出的决定,而且他们也没有向我出示任何书面通知,因此我认为他们这样做违反了规定。”王文渊说。
城管回应
对队员处罚都是按规定来的
对于此事,戚墅堰城管部门一位姓黄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当天上午,大队领导带领督察对戚大街进行巡查,按规定在街上执勤的城管队员每人负责的范围为30米到50米,而当天督察组到了王文渊负责的地段时却没有发现他人,“当天一个上午我们都没有找到他人,打手机也没人接,就算是去休息,那也违反了规定,因为他休息的时间已经超过了规定时间。”
姓黄的负责人还否认了城管大队长对王文渊有私人恩怨的说法,他告诉记者,当时大队领导发现这个情况后便将王文渊记旷工一次,并扣罚一定的工资。“事后大队领导又多次让他写一份检讨,让他认清承认自己的错误,但他就是不愿意,还多次胡搅蛮缠,为此我们便对其采取停工停薪的处罚措施。”
劳动部门
拿出证据证明没旷工可维权
记者就王文渊的遭遇咨询了劳动部门的专业人士,他告诉记者,如果王文渊确实被证实为旷工,那么城管部门就可以按照内部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这是因为他没有去工作就应该接受自己单位的处罚;而对于王文渊说自己当时只是在一旁休息,没有旷工一说,这位负责人则表示,如果王文渊能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他当时确实是在休息,那么城管大队的做法就不妥当,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之就应该接受处罚。(周萌 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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