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发帖,用照片“晒”出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设在一条烂泥路上的公路收费站——洗猪河收费站。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该收费公路是一条路况破烂不堪的在建路——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满是泥坑,通行条件较差。针对泥路上收费的质疑,该收费站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收的不是这条公路的钱,是防城港市的‘进城费’!”(10月31日《中国青年报》)
这条“烂泥路”不仅给公众出行带来了麻烦,也给公众带来了困惑——其所收取的费用究竟用在了何处?收费员透露:“事实上我们收的也不多,大部分人都购买年票了,一天下来我们差不多只能收1000多元。”以此计算,收费站建成两年多的时间内,收费总额已超过70万,这还不包括“大部分购买年票的”。无论是“收费还贷”还是“收费修路”,这笔资金对于全长只有18公里的路段来说应该不算太少,为什么路面状况没有得到改善?更重要的是,随着成品油税费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作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撤销二级公路收费站点已成为大势所趋。显而易见,无论“烂泥路”收费站的收费目的是什么,其存在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面对质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解释,洗猪河收费站属于路桥项目收费,而不是公路收费。“两种不同的收费站依据的条例是不一样的,城市道路是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公路就是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按照这种解释,“烂泥路”收费站似乎只是“选址不当”,问题果真如此简单吗?《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市政部门可以收取通行费用的仅限大型桥梁、隧道,何曾把普通城市公路囊括其中?进一步说,2004年国务院制定《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之时,交通费改税改革尚未付诸实施,在交通税费改革后,条例本身的部分内容已因略显滞后亟待调整,遑论将莫须有的收费项目强加其中?
尽管打着“优化通行环境,节约通行成本”的幌子,“烂泥路”收费站所为何来依然清晰可辨。关于这个荒诞的收费站,易被忽略的是收费员所说“大部分人都购买年票了”的内容。实际上,从这句话中不难看出,“烂泥路”收费站只是城市道路年票制的载体,而这一切不过是经营城市公共资源的产物。
城市基本交通设施无疑属于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公共产品,因此,城市道路年票制的出现本身就是一种悖论,尽管如此,饱受公众质疑的年票制却有愈演愈烈之势。在此基础上,这种“捆绑销售”的优势显而易见——收支不明不白、年限遥遥无期、监督付之阙如……年票制的范围也早已不仅限于《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所规定的大型桥梁、隧道,逐渐捆绑上越来越多的经营性收费公路,更有甚者,“烂泥路”尚未竣工一样理直气壮纳入其中。(赵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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