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来自(甘肃省)东乡县的马成荣、马振努和云南人寸德胜、胡罗梅因涉嫌贩卖毒品13.6公斤在兰州市中院受审。在庭审中,毒贩马成荣反复狡辩:“起诉书中所有的指控都是假的。”其余3被告人也均称“不知道那是毒品”。此案未当庭宣判。
案情:13.6公斤毒品“伪装”成香烟
马成荣曾担任村委会主任,也曾是人大代表。2009年11月2日,云南人胡罗梅受马成荣指使,在昆明市正和小区为其租用了一套民居。2010年初,马成荣、马振努飞抵昆明。1月15日,境外毒贩“老毕”(真实姓名不详,在逃)指使寸德胜将事先藏匿于昆明市官渡区某出租房内的毒品交付给马成荣。17日,马成荣接到寸德胜的电话,约定见面地点。马成荣在购买皮箱后,带着胡罗梅前往昆明饭店对面。大约10分钟后,马成荣的老乡马振努也出现在会面地点。马成荣向马振努要来3万元现金后,再交付给胡罗梅,并指使她跟随寸德胜取货。马成荣本人则远远观望,进行电话遥控。
寸德胜带着胡罗梅来到官渡区某出租房内,取出16条由毒品伪装的品牌香烟,二人现场称重,这些毒品净重13.6公斤。胡罗梅交付3万元后,将毒品装进皮箱内,打车回到正和小区。刚一上楼,马成荣便打来电话,命令她取出两条“香烟”下楼,交给马振努。怎料马振努刚走出小区,就被昆明公安一举抓获。警方从马振努处查处海洛因毒品2包,净重1873.2克。眼见同伙被抓,马成荣立即带着胡罗梅返回出租屋内,打开全部香烟包装,将毒品取出藏匿于卧室衣柜内。为了毁灭证据,马成荣试图将毒品外包装扔下楼,没成想还没走出楼门就被抓获,警方在出租屋内查处毒品海洛因10576.5克。
辩解:起诉书指控的都是假的
此案由昆明市公安局联合我市七里河公安分局破获。在昨日的庭审中,马成荣当庭否认贩毒的所有事实,并反复强调:“起诉书中所说都是假的!”马成荣声称自己从未指派胡罗梅为其租房存毒,此番前去昆明是看望弟弟;而对于购买毒品的3万元,他辩称是之前在购买手镯时,拖欠店铺老板的钱,是老板指派马振努前来取款。当检方提出“为何会从出租屋内的衣柜中搜出毒品时”,马成荣陈述:“不是我放的,也不知道是谁放进去的……”另外3名被告人在供述事实时避重就轻,“不知道那是毒品”成为他们最统一的说辞。(晚报记者 许沛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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