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徐州11月2日电 (李东艳 孙莹莹)从报纸上看到“阳光助学行动”公示的大学贫困生名单,徐州一无业男子动起歪主意,自称建筑商以资助为名对一名贫困大学新生进行诈骗,不仅将贫困生仅有的3000元学费骗走,还“借走”受害人的电动自行车跑路。今日,新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姬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新沂市的贫困学生小徐今年考上了大学。8月23日,小徐接到一个自称是新沂籍工程建筑商“陈勇年”打来的电话,电话中称,他是“1+1助学志愿者”,鉴于小徐家经济比较困难,同时考虑到小徐也是新沂人,决定与小徐进行结对帮助。
当天晚上9点多钟,两人约在新沂市汽车北站碰了头。“陈勇年”递给小徐一张所谓的工程建筑商名片,并向小徐承诺每年会因小徐的学习情况给予几千元不等的助学金,还会视情况每月给予一些生活费。由于对方准确地说出了自己的家庭地址、家庭困难原因及录取的院校,同时见“陈总”愿如此帮助自己,小徐感动不已并很快信以为真,小徐告诉“陈总”,家里东拼西凑仅能拿出3000元钱,全家正为学费发愁,没想到能遇到“陈总”这样的好人。
次日下午2点多钟,“陈勇年”打电话告诉小徐表示愿意先行资助5000元,随后带着小徐到了新沂市区的一个宾馆,在要到小徐的银行账号后当着小徐的面打了个电话,随后“陈勇年”告诉小徐,已经让人给小徐转账。过了一会,“陈勇年”接到一个手机短信息,随即“语气诚恳”的告诉小徐,由于操作失误,向小徐的账户打了8000元,希望小徐能退还多余的3000元!“陈勇年”还将短信息拿给小徐看,单纯的小徐并没有多想,果真去银行取出家里好不容易凑的3000元钱交给了“陈勇年”。
接到钱后,“陈勇年”让小徐在宾馆等着,他想借用小徐的电动车去给住在另外一个宾馆的同事送点东西,一会就回来,然后带小徐去吃饭、买衣服。等了两个多小时,眼见“陈勇年”仍未回来,电话也打不通,小徐这才发觉遇上骗子,惊慌失措之余报警。
9月4日,化名为“陈勇年”的姬某被抓获归案。经查,43岁的姬某无业,曾因行骗两次入狱,2006年10月13日刑满释放。据姬某交代,他在《扬子晚报》上看到关于资助已被高校录取的贫困大学生的报道后心生歹念,姬某看到小徐的资料后,便设法搜集了小徐的信息,然后冒充建筑商给小徐打电话以资助上学为名取得小徐信任后进行诈骗。
经鉴定,小徐被骗的电动车价值人民币1860元。案发后,姬某退还被害人小徐人民币486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姬某诈骗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姬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全部退缴赃款,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审理此案的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遇到小徐这样贫困的家庭,姬某不去真心帮助,还想方设法将小徐家人好不容易拼凑出的3000块钱骗走,并骑走人家的电动车,给原本一贫如洗的徐家更是雪上加霜,希望以后需要受资助的学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以此为戒,避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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