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晚,一女子的行李在通过伊春火车站的安检仪时,被查出内有18发冲锋枪子弹。该女子表示,子弹是其帮朋友搬家时发现当成“古董”收藏的,没想到竟触犯了法律。
当日21时20分许,佳木斯铁路公安处伊春车站派出所民警对一旅客的挎包通过X光机进行检查时,发现挎包内有金属物体且呈子弹形状。民警立即对该名旅客的挎包进行检查,发现包内有18发7.62毫米的冲锋枪子弹,随即对该旅客进行了严密控制。
经调查,该旅客张佳(化名)10月29日下午帮朋友栾某搬家,在一个旧箱子里发现了这18发子弹。她认为这些子弹是“古董”,能值一些钱,随手将子弹放进挎包内准备带回家,并不知私自收藏、携带子弹系违法行为。
目前,张佳因非法携带子弹被警方处以200元罚款,子弹已被全部没收,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高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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