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上犹县一村委会主任冒领低保户低保金6750元,经上犹县检察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被告人钟太松因犯贪污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06年6月,钟太松在担任上犹县油石乡清溪村村委会主任期间,上报了该村村民杨某一家为低保户并获批准。钟太松未将此事告知杨某家人并滞留低保户账户存折,还出具村委会证明到上犹县公安局油石派出所办理了杨某家的户口簿一本。
从2007年至2010年11月,钟太松用该户口簿多次从油石乡信用社冒领杨某存折里的低保金共计6750元,占为己有。案发后,钟太松悉数退清了赃款,赃款已发还给杨某一家。(新法制报 刘凌元 傅晔 记者 徐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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