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次子15年未对自己尽过赡养义务,87岁的石老太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其按月支付赡养费并负担部分医疗费。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杨镇法庭受理了此案。
石老太诉称,她与丈夫共生育两子两女。丈夫10年前去世后,她一直在子女为其购买的房屋内居住。其长子时常到她的居住处进行照顾,伺候得非常周到。然而次子非但不进行照顾,还对她非打即骂,她为了躲避次子的打骂行为,只得搬到女儿家居住至今。如今,次子已有15年未对她尽过赡养义务。她年岁已大,日常生活不能独立,为了能够安享晚年,她要求次子每月支付生活费、护理费、租房费800元,负担她看病所花医疗费未报销金额的一半。
据悉,石老太的次子得知被起诉后辩称,他尽过赡养母亲的义务,在母亲有病住院的时候,他还给过钱。他认为,母亲在能干活的时候,被其他子女抢着从他家里接走,现在母亲不能干活了,其他子女才想到让他尽赡养义务,他不同意。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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