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11月6日电 (记者 秦逸)辽宁省公安厅6日在全国打假“亮剑”行动——沈阳分会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中称,从2010年11月中国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以来,辽宁省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763起, 涉案总价值6.89亿余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2791名。
为全面迅速启动辽宁省“亮剑”行动的开展,辽宁省下发了《辽宁省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以主管厅长为组长,经侦、治安、刑侦等12个部门警种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并与治安、刑侦等主要警种建立每周情况通报制度。由确定的联络人相互沟通情况,由经侦负责汇总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另外,辽宁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公安机关“亮剑”专项行动绩效考核办法》,实行“周报告、月排名、月通报”制度,并在该厅公安网主页设立“亮剑”行动专栏,及时公布更新各类重要信息、通知通报、工作简报等内容,以及各地总分排名、抓逃情况排名等综合成绩和重点指标,督促各地“亮剑”行动深入开展。
据悉,辽宁省“亮剑”行动围绕该地区实际情况,把打击矛头指向社会反响强烈、损害群众利益,涉及食品、药品、农资、知名品牌等民生领域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活动,相继破获了一批大要案件。
截至2011年10月底,辽宁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763起。其中案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案件31起,案值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案件157起,涉案总价值6.89亿余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2791名,逮捕468名,抓获网上逃犯249名,捣毁制假犯罪窝点758个,打掉批发、销售犯罪团伙223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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