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小学生课间摔伤致十级伤残 学校一审判赔3.3万

2011年11月08日 15:46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7日,(江西)南昌市西湖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小学生课间摔伤案,学校被一审判决有过错责任,承担一半费用。

  今年7岁的小红(化名)就读南昌市某小学一年级。今年9月,中途课休期间,小红在学校一楼台阶处摔伤右手。学校未及时联系到家长,让小红在办公室休息。中午放学后,小红母亲来接,才得知小孩受伤,随即送往医院救治,后花费共计15000元,全由学校垫付。经司法鉴定,小红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小红父母认为,除医疗费外,学校拒付其他费用,为此,小红父亲向法院起诉,要求校方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75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红受伤后,学校未及时通知小红监护人,也未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由于学校未尽到合理的管理、保护义务,故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小红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小红的日常教育不够,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故法院判决,校方承担小红各项损失66000元一半的赔偿责任,即33000元,扣除已垫付的15000元,实际赔偿小红18000元。(信息日报 傅少华 记者袁思东)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志刚】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