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我不答应跟他‘处朋友’,他找上我家,把我打成这样。”7日,51岁的姚兰来到报社,拿出自己被打时的照片说。
姚兰家住南关区园东路解民小区。她告诉记者,自己8月份在长春市儿童公园锻炼身体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男子,两人在锻炼的时候经常聊天,还互留了姓名、电话。一段时间后,男子向姚兰表示,因为两人都是单身,又挺聊得来,想和姚兰“处朋友”。但姚兰认为两人并不合适,没有同意。后来,因为天气转冷,姚兰就不去公园锻炼身体了。
10月17日20时许,姚兰在家里和一位亲属一起吃饭。这时门铃响了,姚兰打开门,发现男子站在门口。“他质问我关机干什么,还说我骗人,有男人还出去招蜂引蝶。”姚兰说,男子还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她实在听不下去了,把男子推出了门外。“没想到他竟然开始打我,因为我家离民康路派出所不到100米,我就往外跑,想跑到派出所。”姚兰说:“在我往派出所跑的路上,他不停地追打我,我的脸上、脖子、腰部都受了伤。我用手机拨打了110,他看见我报警了,不敢再打,就跑了。”
姚兰到民康路派出所报案后,去医院做了检查,并拍了照片。从照片上可以看出,姚兰的脸部、颈部有大面积瘀青。“现在脸上还有点瘀青,腰上也贴着膏药。”姚兰说,自从被打那晚后,男子就再也没有出现,警察也没有找到他。“我从来没有告诉他我家的地址,不知道他是怎么找到的。现在一想起这件事我特别憋屈。因为受到了惊吓,只要听到敲门声就心惊胆战。”姚兰说,她希望警察能找到男子,赔偿她的损失。(记者 袁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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