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0日电 据海关总署网站消息,2011年1至10月份,全国海关共查获进出口侵权货物案件1.4万多起,涉及侵权货物7854万件。截至2011年10月份,海关总署累计核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23330件。其中2010年新增3020件,2011年1至10月新增3197件。2011年前10个月新增备案数量已经超过2010年总数。
中国海关作为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于1994年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执法队伍。1995年至2010年,中国海关共查获侵权案件约12万起,扣留侵权货物价值24亿元人民币。
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既是尊重知识、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的需要,也是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对于假冒侵权行为,中国政府的态度是一贯的、鲜明的和坚决的,就是要坚决予以打击。
他说,国际贸易中的侵权问题涉及生产、运输、仓储、出口、进口、批发、零售、消费等多个环节,这就需要国际社会携起手来,切实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有效打击。中国海关历来积极倡导加强各国、各地区海关之间的执法合作,以有效地遏制这一跨国违法活动势头。目前,中国政府与70多个国家和地区签定了双边海关行政互助协议,其中大多包含知识产权执法合作的内容。
根据侵权货物跨境流动的情况,中国海关还加强了与重点国家和地区海关的知识产权专项执法合作。截至目前,中国海关与美国、欧盟、俄罗斯、日本、韩国等海关签订了知识产权执法合作备忘录,在案件统计数据交换、侵权信息共享、执法经验交流、个案协查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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