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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解决“假币”不妨采用“举证倒置”

2011年11月10日 15:4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自今年10月下旬以来,石家庄连发9起退休老人退休金中出现假钞事件,涉及假钞事件的为同一家银行多个网点,受害人均为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老人。目前,石家庄警方已就此展开调查取证工作(11月9日《南方都市报》)。

  这些年来,有关储户从银行取出假币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但因涉及金额较小且储户取证困难,假币之事往往不了了之。此次曝出的“假币事件”,不但涉及人数众多、金额惊人,而且事发同一家银行,这就让人不得不怀疑假币是源出银行。

  事实上,警方破获的案件也可证实,银行并不是远离假币的“保险柜”。2009年5月,广东佛山警方侦破了一起“银行流出假币”案。据警方介绍,当前的银行ATM柜员机和银行点钞机,主要是通过人民币票面上的金属线来辨别真伪,而普通市民主要是靠识别水印来辨别真伪。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这一漏洞,进行改头换面,将真币上的水印,挖补到假币上,进入市场流通,再将保留了金属线的真币贴上假水印,存入银行柜员机,一张真币,变出两张假钞。据此可知,假币确实可以“以假乱真”,混入银行。而一旦不法分子与银行内部人员相互勾结,假币就很有可能大量流入银行,坑害储户。

  按理说,作为国家金融机构,银行有责任确保储户取到真币,若是储户从银行取出假币,银行就应当赔偿。但遗憾的是,“钱钞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告示,将银行的责任撇得一干二净,一旦储户从银行取出假币,就只能自认倒霉。打官司呢?“谁主张谁举证”,储户根本就无法证明自己的假币来自于银行。针对此次发生在石家庄的“假币事件”,就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受害储户维权困难,因为他们难以证明手里的假币是从银行取出来的。

  受害储户面临的困境,正是所有储户面临的困境。面对强大的银行,储户没有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在西方许多国家,如果储户投诉从银行取到了假币,银行马上会赔偿,除非银行拿出储户诈骗的证据。这种“举证倒置”的规定,最大程度地保护了储户的利益。反观我们国内,“钱钞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告示,让银行一身轻松。可想而知,正是这种不合理的规定,在客观上纵容了银行,使得银行在假币面前掉以轻心。

  江苏 孙曙峦 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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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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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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