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在查办溧水税务机关张某涉嫌贪污一案中,张某不仅更换了手机、汽车,还通过各种渠道规避案件调查,最终通过技侦手段才将其抓获。
建邺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今天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当前反贪工作面临四大问题,导致基层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案件数量有限。
案件来源不畅,信息情报缺失。近年来,有成案价值的群众举报比例呈下降趋势,案源渐显不足。而且多头举报很普遍,各单位各部门却互不沟通,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浪费。反贪情报信息系统处理信息不够科学,对内对外缺乏高效的协调沟通、协同办案机制。
办案阻力增大,取证难度加大。反贪案件往往还没办理,关系就找上门,千方百计为被侦查对象开脱。由于执法不严,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严重,客观上给打击职务犯罪造成了不利影响。现在不少职务犯罪是智能型犯罪,手段更隐蔽,被侦查对象的反侦查能力更强,调查取证的要求和成本也就更高。
立法对反贪工作的要求越来越严,特别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规定的适用,对反贪侦查人员发现和扩展线索的能力、侦查能力和谋略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侦查方法必须创新发展,办案观念上必须实现从传统的“由供到证”向“由证到供”的转变。
当前基层反贪侦查部门技术侦查落后,直接影响侦查效率。随着职务犯罪“抗药性”的不断增强,传统侦查手段的落后与新时期职务犯罪的多样化、隐秘化、智能化之间的矛盾将日益突出。长期以来,基层院的侦查手段仅限于“一支笔、一张纸、一张嘴”的状态,落后的技术侦查手段在办案中容易贻误战机甚至泄露案情,特别是在追逃时,更是显得捉襟见肘。实践中,基层院对于高科技侦查手段的需求就更加迫切,合理而有效的科技运用对于查办职务犯罪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讯员朱鸣本报记者丁国锋)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