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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交警微博发表不当评论 省公安厅微博道歉

2011年11月14日 14:0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昨日向媒体通报:11月12日23时40分许,天河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黄埔大道员村山顶路段西往东方向发生一宗交通事故,交警部门立即派出警力前往现场处理。

  两司机酒精测试为零

  特种车方负全部责任

  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一辆悬挂特种车牌的车辆与粤A962××号牌小客车发生追尾碰撞,两车司机在现场等候调查处理。

  交警按照有关程序,立即疏散现场围观群众,设置安全防护区,对事故车辆进行现场勘查,并立即对两车司机进行了呼气酒精测试,结果均显示为零。

  由于事故责任明显,依照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做出处理,交警认定由特种车方负全部责任、粤A962××号牌小客车方无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并于11月13日赔偿完毕。

  在该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有一名自称某报记者的男子(当时未出示有效证件)在现场拍照,引起粤A962××号牌小客车司机陈某的不满,双方发生口角纠纷,陈某拨打110报警。

  由于事发路段路面宽阔,且车速较快,为确保安全,现场交警予以劝解并引导双方至安全地带等候派出所处理后返回路面继续清理事故现场。

  随后,该男子又与另外几名男子在人行道发生纠纷,交警听到呼喊后即朝人行道方向跑去处置。天河区公安分局员村派出所接报后迅速派员赶赴现场,将涉事人员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初步调查,该男子为广州某报记者林某,其手臂和后腰皮肤表面有轻微擦伤。目前,警方正对该起事件作全面调查。

  广州交警微博道歉:将严肃处理此事

  事后,一名记者在微博上讲述事件经过。昨日15时50分许,广州交警官方微博发表不当评论。

  昨天22时许,广州交警发微博表示:我支队官方微博在您的博文上发表了相关欠妥言语评论,特向您及网友表示诚挚的歉意。经查,该评论确为我支队民警个人所发,我支队将严肃处理此事,并要求全体微博管理工作人员以此为戒,加强管理,感谢网友及时向我们反映情况,欢迎广大市民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省公安厅微博道歉:绝不能再犯这样低级错误

  昨晚,广东省公安厅官方微博平安南粤发文,就此事向网友道歉。

  平安南粤说,“我们诚恳地向各位网友道歉!同时提醒@广州交警的同事注意:微博是开放平台,人人都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绪,会有很多不同的声音。即使是再尖锐的批评和质疑,我们都应虚心听取,积极回应,主动释疑,有错就改,有问题就纠正。要HOLD住自己,不要把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绝不能再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了!”(通讯员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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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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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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