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男子杀人后潜逃8年 靠在深山抓蛐蛐野兔谋生

2011年11月16日 16:44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坐在历下刑警三中队审讯室的31岁犯罪嫌疑人李某,头发凌乱而油腻。面对媒体,他表情紧张浑身打颤,不知道内情的人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在逃八年的杀人犯。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在他八年逃亡生涯中,曾一度抓蛐蛐、野兔谋生。

  案发:砍人4刀致死

  2004年4月份的一个傍晚,李某开理发店的哥哥与同一条街上开理发店的曹某发生口角,当时李某一方有5个人,而曹某方只有一人,这种情况下,曹某很快落荒而逃。

  感到憋屈,曹某后来只身拿着几块砖头又找上门来“讨说法”,看到曹某怒气冲冲的样子,店里的人纷纷逃走,只剩下李某一人与其对峙。为保证自身安全,李某从厨房拿出一把水果刀,在遭受曹某拍砖之后,李某先后用刀刺向其胳膊、肚子、肩膀,致曹某多处受伤。

  “我当时不认识受害者,回去就睡了,第二天有人给我打电话说他好像已经死了,我当时就特别害怕。”李某陈述说。

  逃亡:一度抓蛐蛐、野兔谋生

  “我先去了青岛,然后又去了泰安,在小旅馆住了几个月,我知道哥哥已经自首了,但是我怕受惩罚,怕被枪毙,一直没有自首。逃亡的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我在山西大同煤矿做过一年的苦力,捡过垃圾,别人一天可以赚70元,给我的却只有40元。在泰安,我抓蛐蛐、野兔、獾,把他们卖出去我才能吃上饭,总是想家。”谈起逃亡的生活,李某满腹心酸。

  悔恨:面对幼子李某悔恨不已

  李某逃亡期间与女友有了一个儿子。孩子一岁多的时候,女朋友离他而去,现在只有6岁的孩子跟着他生活,由于怕给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李某一直没有把自己犯罪的事情告诉孩子,“总是话到嘴边,却说不出来,还是不想让他知道。我现在对自己当初的行为很后悔,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孩子。”

  近期,历下区刑警三中队积极贯彻“清网行动”政策措施,采取多方面措施妥善处理本案,多次与其家人沟通协调,终于,在政策以及家人的劝导面前,李某决定投案自首,使这起长达八年的命案云散雾开。(记者 朱彩玲 实习生 林超)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志刚】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