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7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柳某美合同诈骗、诈骗、虚报注册资本一案一审公开宣判。2008年至2009年期间,柳某美以能承揽工程项目为由,疯狂骗取他人钱财近800万,而且伙同王某虚报公司注册资本,数额巨大。柳某美一审被判20年。
谎称承揽拆迁项目实施诈骗
柳某美,今年56岁,儋州人,初中文化,曾是海南百泽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海南逢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则是湖北人,比柳某美小3岁,曾是海南红运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海南逢润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年3月19日,时任海南百泽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百泽公司)总经理的柳某美谎称能承揽到海口市海甸溪北岸旧城区东段项目约5万平方米的拆迁工程,诱骗汪某、黄某签订了一份《合作承包拆迁海口市海甸溪北岸旧城区东段项目工程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该项目,由柳某美联系承揽拆迁工程项目,黄某负责拆迁施工。合同签订后,黄某按协议约定付给柳某美“信誉借款”20万元,柳某美收取20万元后,没有联系拆迁海甸溪北岸旧城区东段项目。2009年4月,黄某发现受骗后,多次找柳某美要求退款,柳某美陆续退还5万元。
谎称与领导关系好可拿工程
2008年4月14日,柳某美及王某学(另案处理)谎称能通过定安县领导的关系拿到定安县“塔岭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诱骗林某与其签订《合作承建定安县“塔岭农贸市场”建设及土地开发项目协议书》、《定安县“塔岭农贸市场”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合作承建该项目。合同签订后,林某依约支付给柳某美“合作信誉借款”100万元。同年6月5日,柳某美又向林某索取5万元作为前期费用。
同日,柳某美让林某与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签订《定安县招商项目投资意向书》,并缴纳了350万元的资信金。此时,林某发现仍须通过招挂拍等程序才能承建该项目,与柳某美、王某学对其通过定安县领导的关系拿到项目的承诺不符,便向定安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申请退还350万元资信金,同时多次向柳某美追讨105万元,但柳某美至案发未退还。
此后的2008年6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柳某美继续以上述手段骗取他人数百万元,所得钱款多数挪作他用或个人挥霍。
女董事长被判20年
期间,柳某美与王某虚报公司注册资本,完成对海南逢润投资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后,该公司未开展业务,主要被柳某美利用进行诈骗活动。
综上,法院判决柳某美犯合同诈骗罪、虚报注册资本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王某犯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记者陈延鹏 通讯员敖日丹 胡坤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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