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总会值班经理见“小姐”喝醉了酒,便要求送醉酒的“小姐”回家。然而,送到家里,值班经理却将这名“小姐”强奸了。近日,值班经理陈某被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被害人小莎(化名)在一家夜总会上班。今年7月8日凌晨,她陪客人喝酒,不料酒喝得太多,便倒在夜总会的包厢内睡觉。夜总会值班经理陈某见小莎喝醉了,提出送她回家。送小莎到家后,陈某扶小莎上床,这时他顿生邪念,趁小莎没有力气反抗,脱掉小莎的衣裤,强行与小莎发生性关系。
小莎酒醒后立即报警。7月14日,陈某在这家夜总会内被警方抓获。(厦门网-厦门商报 记者 向财霞 通讯员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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