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为了一包烟,亲戚之间大打出手,一人被刀刺身亡。
近日,北京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叶启华无期徒刑。
专门请他人抽烟气亲戚
现年55岁的叶启华与26岁的被害人张某都来自四川泸州,张某还是叶启华大儿子的小舅子,两人一起在房山区打工,住在相邻的宿舍。
据工友们称,叶、张二人平时说话就总是顶着,偶尔能骂起来,但没动过手。
叶启华供述,2011年6月18日下午6点左右,他带着一盒玉溪烟到张某的宿舍,跟工友们一起聊天喝啤酒,并拿出烟来请大家抽。他称,因张某之前曾经有一次拿了包玉溪烟还不让他抽,这次他专门请了所有人,就是不请张某。
目击工友们称,当时叶启华把烟往桌上一放,特意问张某,“我这有玉溪烟,你抽不抽?”
随即,张某骂叶启华,叶启华也骂张某。“你再骂我就打死你。”张某说完,二人厮打起来。
遭掐脖后持刀追扎亲戚
叶启华供述,张某将他弄倒在宿舍门口,用手掐他脖子,掐得他喘不上气来。被别人拉开后,他就到张某的床头,从衣服下面找到张某平时削水果用的折叠刀,拿着刀就追了出去。
工友们称,听到张某呼喊“叶启华,要不得”。工友赶到现场,将张某抬到良乡医院救治,叶启华离开现场后被传唤到派出所。
经审理查明,叶启华持刀刺扎张某的左胸部一刀,张某因被刺击左胸部,伤及心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认为,本案是叶启华故意挑起事端,虽然之后张某掐叶启华脖子的行为确实过激,但张某主要是出于一时气愤,且二人被劝开后叶启华又找刀扎伤张某致死。因此法院认为不应认定张某在案件的起因上有责任,判决叶启华无期徒刑,赔偿被害人家属46万余元。(记者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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