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一男子杀人后躲进煤窑里20年,近日被江夏警方抓获。他认为已经过了追诉期。昨日,江夏警方和律师均称,该案仍在追诉期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1991年6月29日,江夏区乌龙泉街灵山粮站内发生一起命案。王福德、王福成兄弟两人因与谌某发生口角,持械将谌某打死。案发后,王福德落网,王福成侥幸逃脱。
今年开展“清网追逃”活动后,乌龙泉派出所和治安大队联合组成抓捕专班对王福成进行抓捕。
民警调取了600多个叫“王福成”的资料,发现松滋市刘家场有个王福成。治安大队民警李峰等人赶赴松滋市刘家场。据当地村干部介绍,王福成是外地人,靠挖煤为生,从不与别人打交道。李峰等人佯装买煤到煤窑暗访,发现一个煤工正是王福成。11月18日,江夏警方组织精干警力,赶到松滋市刘家场将王福成抓获。
王福成落网后认为,20年的案子已经过了追诉时限。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源波认为,在司法机关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江夏警方也指出称,王福成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万勤 龙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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