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学校里认识了前女友,他非常爱她,为此两人辍学同居。因为女友爱上了别人,他曾绝望跳河,最后竟用一把菜刀砍死了情敌。在法庭上,他认罪,惟一的辩解仍是为了那个女孩子。
他用一把菜刀砍死情敌
昨天上午, 20岁的凌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凌某穿了一套厚厚的睡衣出庭受审,他身材高大、皮肤白皙,表情冷峻。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凌某因前女友小芳(化名)与被害人廖某交往,对廖某不满。今年7月28日下午1时许,凌某发现廖某和小芳在瑶海区一网吧内,便以送前女友礼物为由,从家中取出一把菜刀,乘廖某不备猛砍其颈部数刀,致其当场死亡。
7月29日凌晨,在凌某父亲的配合下,警方将藏匿在姑姑家的凌某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凌某因感情纠纷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 2008年,正在上中专的凌某与同学小芳坠入爱河。两人相继辍学,随后同居。但今年年初,两人感情出现变化。小芳认为凌某在生活中毫无上进心,整天在家打游戏,不找工作。小芳向凌某提出分手,并与在黄山结识的廖某确定了恋爱关系。凌某为此与女友闹起来,并在廖某准备接小芳回黄山之际,挥刀夺走了廖某22岁的生命。
他曾为女友跳河示真心
对于检方的指控,凌某表示认罪,同时向法庭表达了不同意见:“起诉书上的‘前女友’不对,她应该是我的现任女友。”
凌某称,事发当天,当他知道廖某和小芳在网吧,便去寻找,见面的时候他还问廖某“你能不能保证对她好?”结果遭到廖某的挑衅。于是他在回家给小芳拿礼物的时候,顺便带上一把菜刀,再次见面时,话不投机,才砍了廖某。
凌某还称,案发前他们三人还在公园进行了“谈判”。 “结果没谈好,我就抽下皮带跟廖某打了起来。在谈判的时候,小芳和廖某动作亲密,而把我冷落在一边,我当时就觉得生活没有了意义,便跳进了河里。我女朋友知道我不会游泳,当时也跳了下去,把我救了上来。”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机关认为,凌某因不满自己女友与他人相恋,借与廖某见面的机会将其杀害,且刀刀致命建议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
凌某的律师认为,凌某具有自首情节,建议法庭从轻处罚。同时,凌某家属已向廖某家属赔偿了45万元,并获得了对方的谅解,建议法庭对被告人凌某处以1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最后陈述时,凌某没有表态,默默地被法警带出法庭。本案未当庭宣判。 (新安晚报 金玲 袁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