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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副局长因贪腐获刑五年 揽工程收"管理费"

2011年11月22日 10:37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45岁的廖某职务不高,却有一个实权职位,被很多老板看中。近日,廖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物16.2万元,犯下受贿罪被判刑五年六个月。

  据悉,廖某在酉阳县多个部门的领导职位上干过,腐败之路从2003年算起,当时他是酉阳县农办的副主任。今年3月,有关部门在调查酉阳县农委小金库一案时,发现廖某有违法违纪行为。时任林业局副局长廖某在接受调查时,将多年的贪腐之事一一交代了出来。

  女儿压岁钱,一个红包数千元

  2003年底,酉阳县农办副主任廖某,帮助吴某取得一堰堤及机耕道的建设项目。为了表示感谢,吴某在2004年春节,以给廖某女儿压岁钱的名义,送上4000元。

  买私人物品,找下属报账

  2009年,廖某调任酉阳县农业局副局长,他想买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数码相机、一部手机,并以办公的名义开支,但担心局领导不同意。

  一番冥思苦想之后,他想到自己分管的农技站,知道农技站有经费收入。他在和农技站站长刘某一起出差时,说起此事,并有意无意说自己不好报账,看刘某能不能想一下办法。

  此后,廖某买好这几样东西,并拿着1.2万元的发票给刘某。而刘某逮住一个项目有充足经费的机会,把这笔账报了。

  帮揽工程,要收“管理费”

  2009年9月,任职于酉阳县农业局副局长的廖某,帮助樊某得到酉阳县沼气项目工程。2010年6月,樊某与农业局结算完工程款后,通过中间人向廖某送上3.5万元的“管理费”。(记者 唐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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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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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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