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在游泳馆内溺水身亡后,他的父母将北京平谷渔阳公司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平谷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张某夫妇起诉称,去年11月6日下午1点左右,儿子小张和同村的孩子到北京平谷渔阳公司下设的游泳馆游泳,因小张不擅长游泳,故和同伴在浅水区玩耍。后同伴去洗手间,等回来时没有看到小张,找寻后发现小张在浅水区与深水区交界处挣扎,同伴立即向游泳馆工作人员求救。但工作人员未能及时下水进行救助,且未及时拨打120对小张实施抢救,并最终导致小张溺水死亡。张某夫妇认为,渔阳公司作为服务的提供者,未尽到相应的救助义务致使此次事故的发生,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北京平谷渔阳公司辩称,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小张在不擅长游泳的情况下自行到深水区玩耍。事故发生后,在场的工作人员已经积极进行了救助,并在第一时间拨打了120进行抢救,因此不同意赔偿。 (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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