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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拟规定醉酒者打车需人陪同 独自乘车或被拒载

2011年11月24日 13:33 来源:四川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后乘坐出租车,醉酒者可能需有人陪同才行;携带家禽、宠物等动物乘车,可能先征得驾驶员同意……昨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已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

  新规要点

  根据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修订的《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乘坐出租车时,“醉酒者、无行为能力人乘车应当有人员陪同”;“携带动物乘车的,应当征得驾驶员同意”。

  根据目前的修改,今后乘客若醉酒后单独乘车、无民事行为能力单独乘车,或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乘车,或不爱护车辆卫生、设施、标志,出租车司机将有权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可以拒绝或者中止服务。中止服务前的营运费用,乘客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对该条例,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在广泛听取和征求了12个省级相关单位的意见,召开了省级有关单位和成都市人大等相关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后,依据上位法和我省的相关地方法规,对《条例》进行了研究和修改完善。

  新闻背景

  《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于1998年4月批准生效,2002年批准修正,本次再次修订,历经4年多时间。“新条例”因计划多管齐下严打“野的”、“克隆车”等非法营运行为,相关措施被称为“史上最严”。

  各方声音

  醉酒限乘很有必要

  省社科院教授胡光伟:醉酒者坐车要人陪,我觉得这很有必要。人醉后行为不受控,轻则呕吐,重则不可想象。但对“携带家禽、宠物等动物乘车”,是否可视动物大小来区别对待?

  的哥杨小宁:总体支持这两条规定。我就碰到过醉酒后“估倒”打车的,最后吐了一车,叫给清洗费也不愿意。我们很多同行都不喜欢宠物上车,它们把车弄得很脏,给下一位乘客带来不便。

  市民吴女士:我不太赞同宠物上出租车的规定。我抱小狗打的,又不会影响其他人,万一他拒绝搭载,那我还不能跟他讲理了?

  市民杨先生:从道理上,我赞同醉酒要有人陪。但从操作上,一群朋友都喝醉了,又不能开车,打车又被拒绝,你说我该怎么回家呢?

  市民蒋女士:这两项规定我都支持。带宠物、家禽的,只要不是太过分,我相信出租车司机不会连生意都不做的。(天府早报记者杨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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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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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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