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11月24日电 (记者 门杰丹)经常酗酒并喝得酩酊大醉的女子,莫名其妙地被昔日同居男友告上法庭,索要85万元欠款。女子后悔不迭,慨叹醉酒惹祸的同时,有嘴说不清。这是今日记者从郑州市中原区法院获知的消息。
2008年2月份,32岁的郭女士与大自己13岁的李先生相识相恋。经过接触了解,2010年两人开始同居。但两个多月后,李先生却不告而别,痴情的郭女士甚感难过。谁料,接下来的事情让她更难过。10月份,郭女士被李先生告上法庭,索要85万元欠款。
“我哪借过他钱呀?他咋能告我呀?”郭女士百思不得其解,“估计是哪天喝醉了,啥也不知道了,被他钻空子造了假。”说归说,她还是得硬着头皮走法律程序。
卷宗显示,李先生提供的借条,虽然字体是电脑打印,但有郭女士的签名和指印,日期注明是2008年5月9日。并说,2008年4月份,郭女士借钱买房,前后共借了他85万元,借条是后来补的。
法官审理发现,借条签名和指印经过鉴定确是郭女士所为,但在李先生自称的借款期间,没有查到相关的银行交易记录,更没有李先生向朋友借款的证明。况且巨额借款发生时,李先生称与郭女士只是普通朋友关系。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先生不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有85万元借款事实的发生,且其所称借款来源有悖常理,故驳回原告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虽然最终“被借款”一事没有给郭女士造成损失,但给她的教训是深刻的,“都怪我平时喜欢喝酒,每次还喝得大醉,以后得改改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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