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
诬陷者被行政处罚
事实清楚后,鉴于陈某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决定,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待陈某伤势好转后,再追究其醉酒驾驶的刑事责任。
陈某送到医院后,检查到创伤性脾破裂、失血性休克、鼻骨骨折、头脑严重挫裂伤,脑震荡。据医院反映,要不是报警及时,救护车快速到场将陈某送到医院,陈某可能会伤重不治。
禅城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永共高度赞扬了邱以刚、吴清芳两人的见义勇为行为,并表示坚决依法保护辖区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查处侵害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能让见义勇为的英雄又流血又流泪!”昨日,禅城区向及时报警,伸出援手救人的邱以刚、吴清芳两夫妻奖励5000元,南庄镇奖励两人3000元。
▶▶声音
以后遇到类似事情还是会伸援手
“感谢你们为我们伸张正义,如果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我们还是会伸出援手的。”说起此事,邱以刚夫妇是这样回答的。
妻子吴清芳说,“以前曾看过新闻,一些人好心帮人却被诬陷。当时两人伤得不轻,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不去帮忙的话,心里会过意不去的。希望大家做好事不要怕被诬陷,政府会还公道的。每个人多献出一份爱心,社会就多一份平安,多一份稳定。”
“以后再遇到这样的事情,我还会这样做。我相信,好人有好报的。”丈夫邱以刚说。邱以刚来自四川巴中市,今年50岁了。与妻子吴清芳南下佛山打工将近20年,夫妻一起在建筑工地上工作,膝下有一对子女。吴清芳身体不是很好,经常是白天干活,晚上去医院打吊针。
在此次事件中,由于摩托车被打烂、扣留,他们损失不小,身边有朋友劝他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邱以刚夫妇说,他们从来没有后悔过,以后还会去救人,同时要做好自我保护措施。
吴清芳告诉记者,他们的儿子今年已经17岁了。儿子12岁那一年,曾在南庄的一条河边救过一名5岁的落水小男孩。“平常就对他们说,要乐于助人,不要做坏事。”
拿着见义勇为奖金,手捧着鲜花,夫妇俩说,最开心的事是真相大白,他们讨到一个公道。“8000元这么大的一笔奖金,我也挺不好意思拿的,还真没想好要怎么用呢。”这对淳朴的夫妻对记者说。
▶记者手记
抬高诬陷者
的违法成本
好心救人反被诬陷,幸好如今真相大白,让人欣慰。但是,为何好人出手相助却不时被诬陷?这值得深思。
笔者认为,应对诬陷见义勇为者实施严惩。本案为例,诬陷邱以刚、吴清芳的陈某最终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换言之,诬陷的成本只是行政拘留和罚款几百元。也许,诬陷者当时考虑的是自己的医药费等等问题,这才昧着良心将见义勇为者诬陷为肇事者。但是,如果诬陷他人要付出沉重的代价,那么,诬陷者在开口前必然会在心中权衡。
对于好心救人反被诬陷的事,有民警提醒,以后市民在见义勇为前最好保留证据,比如提前用手机等器材录像固定证据。但面对这样的提醒,笔者感觉很无奈。面对他人急需帮助时,施以援手本应是第一要务,但现在却是要先考虑如何取证来证明自己是清白的。这么多顾虑之下,试想有多少人还愿意出手助他人呢?(记者/夏小荔 实习生/梁春婷 通讯员/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