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4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铜锣湾涉黑案件中的首犯陈啟荣、李小平、张甲荣及从犯等38人黑社会团伙犯罪案作出二审公开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小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首犯陈啟荣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4004万元,其余罪犯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至八年不等。
案情回放
一审起诉书读了1小时
今年5月17至18日,贵阳市原铜锣湾夜总会老总陈啟荣涉黑案一审在小河区法院公开审理。陈啟荣与其子陈加赓、其妻范广春等38人同堂受审。陈啟荣等涉案人员被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骗取贷款罪等9项罪名。
据当时到现场采访的本报记者回忆,17日上午9点,旁听人员开始入场。法庭外,拉起了警戒线。警戒线内,停放了警车、急救车等车辆。身着制服的警察,将围观群众隔在警戒线之外。法庭入口处,几十名警察仔细检查旁听证等证件后,才允许入场。
“在法庭正对面,右边是公诉方,左边则是近20名辩护律师。两层旁听席之间的通道,是两名荷枪实弹的警察把守。很少看见法院的审判这样森严!”本报记者回忆。
9点15分,公诉方开始宣读起诉书。其间,由于宣读时间过长,押解涉案人员的警察换了一轮岗。直到10点17分,起诉书才宣读完毕。
检方指控
陈啟荣的“七宗罪”
一审时,检方指控陈啟荣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7项罪名。
陈啟荣的辩护律师徐永忠,在一审时也曾对陈啟荣做无罪辩护,称公诉机关指控本案38名被告人罪名共计11项罪名中,有27名被告人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陈啟荣被指控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组织卖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碍公务罪,非法经营罪,逃税罪,骗取贷款罪7项罪名。但是细心的人们会发现,这7项罪名中,没有一项是暴力犯罪。徐永忠律师认为,在刑法意义上,这种没有“暴力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实属罕见。因此,反对检方指控,并对检方指控的7项罪名一一辩护。
案件经小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于今年6月30日作出一审宣判。宣判后,陈啟荣等20名罪犯不服,提起上诉。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