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地点:江苏省苏州市
案发缘由:苏州市药监局发现,多地出现假冒“芙露饮匹多莫德”口服液
糖粉倒入饮水机水桶内制成溶液,自行灌装、封盖、贴标、包装,一瓶瓶的“芙露饮匹多莫德”口服液就这样从出租屋内产生了。
日前,江苏省苏州市警方与药监、卫生等部门及甘肃省警方联手合作,破获了一起特大制售假药案。据警方披露,目前此类案件在全国多地出现,犯罪嫌疑人对制假行为的每一个环节都精心策划,并且跨省市销售,给办案工作带来了极大困难。
多个省市发现同一种假药
2011年9月9日,苏州药监局向苏州市治安支队反映:近期全国多地发现假冒“芙露饮匹多莫德”口服液。此药系苏州市吴中区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的主打药品。药监部门已准备组织工作人员,至假药发现地进行前期调查。
9月27日,苏州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来到治安支队对前期的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据称,这起特大假药案主要涉及地为:江苏省淮安市、常州市,浙江省金华市,河南省郑州市,甘肃省兰州市等地。
9月28日,专案组抽调两批人员,先期赶至江苏淮安、常州进行调查。警方经过对销售假药的江苏淮阴广济大药房、常州市人寿堂连锁药房进行调查后,发现淮安、常州两地的“芙露饮”假药,均为药房与湖南柏颐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员韩某联系后从该公司购进,韩某有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嫌疑。10月9日上午,专案组民警赶赴湖南长沙对韩某实施抓捕。
警方调查发现,甘肃兰州的“芙露饮”假药,为举报人杜某通过河南人李某(真实姓名为韩某某)认识兰州人郭某后,由郭某联系青岛大康医药公司医药代表王某,经物流发货至兰州。另外,河南郑州的假药,亦为李某通过郭某联系青岛大康医药公司医药代表王某,经物流发货至郑州。
“药贩”一个人完成假药生产
10月10日,湖南柏颐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员韩某在杭州火车南站被车站派出所抓获。
10月14日,在兰州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专案组成员在兰州将犯罪嫌疑人郭某抓获。郭某交代:今年2月初,韩某某、杜某等人与其结识。韩某某了解到他是苏州长征-欣凯制药有限公司销售代表,于是向他购买“芙露饮匹多莫德”口服液。因厂方允许他销售的“芙露饮”数量达不到韩某某所要的数量,于是他产生了生产、销售假药以牟取暴利的想法。
据郭某交代,自今年3月底开始,他通过房产中介租了一套商品房,之后通过互联网从山东泰安、黑龙江哈尔滨、河北沧州购买了药瓶、瓶盖、吸管,从湖北武汉购买了锁盖机、电动色带打码机,并在兰州联系了一姓李的男子订做了药瓶上的标签,在兰州一家打印店打印了说明书,订做了小包装盒、外包装箱,在兰州一家食品包装店订做了塑料托,并从市场上购买了糖粉。一切采购完毕后,在出租房内,郭某将糖粉倒入饮水机水桶内制成溶液,自行灌装、封盖、贴标、包装,独自一人完成了假药的生产,并将生产出的59箱成品假药全部销售给了韩某某。
经过连续调查,专案组查获了郭某的制假窝点,并先后在该市抓获了提供假冒口服液商标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提供假冒口服液说明书、小包装盒、大包装纸箱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经过初步查证,此案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万元。至今年10月29日,警方在兰州的一处制假窝点缴获部分制假工具及制假包装,追回成品假药共计28000余瓶。目前,郭某等3人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于11月21日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报记者 丁国锋 本报通讯员 邹 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