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22时许,贵阳市公安局金阳分局接到黔南州贵定县河东路派出所报称,一名小女孩被一男子带至贵定县内,小女孩称在贵阳市金阳新区被这名男子强奸。金阳分局民警立即赶往贵定县公安局河东路派出所,于11月26日凌晨5时许将这名被害小女孩及犯罪嫌疑人带回进行审讯。
经初步调查,警方得知小女孩是贵州黔西人,与来贵阳打工的父母吵架后独自一人外出。案发当天,小女孩在金阳客车站被犯罪嫌疑人带到车站对面的一处废弃花园内实施强奸。之后,小女孩被控制,被犯罪嫌疑人用一辆小推车,沿贵新高速公路运到贵定。在贵定,小女孩趁犯罪嫌疑人不留神,跳下手推车,向路边的交警求助,犯罪嫌疑人也随即被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年龄大约30岁左右,身高165厘米左右,聋哑人,神志清醒,上身穿着碎花毛衣与贵阳一中校服,下身穿着深蓝牛仔裤,脚穿一双运动鞋。经过搜身,有一部无卡手机及一个不属于他的钱包。
民警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讯,请来了贵阳市聋哑学校的老师,但手语老师也无法与犯罪嫌疑人进行沟通,且犯罪嫌疑人不会写字,所以警方无法核实其姓名及相关信息,也无法进行审讯。望知情者与贵阳市公安局金阳分局联系,联系电话7989850。(贵州都市报 记者 邱凌峰 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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