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乐山市井研县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住宅小区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井研大队对其依法作出责令其停止施工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大队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对井研县研城镇城南迎宾大道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住宅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由该房地产公司正在建设的住宅小区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房地产公司法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为从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消防执法环境,切实将“清剿火患”战役推向高潮,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该房地产公司责令停止施工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小区已经停止施工,正加紧完善资料申报消防设计审核。
此次罚款创下了井研消防有史以来单笔罚款额度最大的纪录,对全县消防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并在全县范围内引起了强烈反响,各社会单位纷纷开展自查,自觉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记者贾立梁 通讯员黄杰 刘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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