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北京反贪机构的检察官以及高校学者专家齐聚一堂,就如何把职务犯罪案件办成铁案,既保证人权又不让贪官漏网展开论道,对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监管提出建议。详细情况,连线中央台记者孙莹:
主持人:为什么要力推对检察院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管?
记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业务指导处长詹复亮认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任务,案件质量决定了反腐败的成效,如果没有质量的保证,查处的案件越多,负面影响越大。他分析案件质量不高,最主要的原因是侦查的不规范、监督机制的缺失。所以力推职务犯罪监督机制建立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公平正义的保证。
主持人:业内人士还有哪些建议?
记者:北京检察院反贪局指导处调研员付阿丽认为,因为职务犯罪嫌疑人通常具有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网,会千方百计给办案设置层层阻力,所以严格保密、快速反应与监管之间要坚持适度高效的原则,同时因为侦查对象的特殊性要求对此类案件的监督必须始终将尊重人格放在突出位置。
北京检察院公诉一处执法监督组组长纪丙学认为,公诉提前介入职务犯罪侦查有利于提高办案效率,他举例说,2009年到今年10月,北京公诉部门共受理贪污贿赂犯罪1208人,其中审查起诉过程中退回补充侦查案件56.5%,两次补充侦查仍然没达到起诉标准而存疑不起诉的13人,公诉提前介入侦查,可以共同研究取证方向,节省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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