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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党工委书记受贿近千万被双规后退赃(图)

2011年11月30日 05:00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街道党工委书记受贿近千万被双规后退赃(图)
杨兴军受审。 通讯员 李伟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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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对不起纳税人的托付,对不起领导和同事的信任,对不起家人的支持……”昨天,当这封悔过书在法庭上被念出来时,渝州路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杨兴军后悔莫及。

  十年堕落记

  今年50岁的杨兴军研究生文化,是九龙坡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1998年至2005年,他在九龙坡石桥镇任镇长,兼任渝桥经济发展公司(下称渝桥公司)总经理。

  2005年4月,石桥镇变更为渝州路街道,他担任渝州路街道党工委书记。

  市检察院五分院的公诉人指控称,在2002年至2011年的10年里,杨兴军先后利用担任石桥镇镇长、渝桥公司总经理、渝州路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接受柏林陶瓷建材公司、巴山物业公司负责人谢捷来(另案处理)等7人的请托,为他人在征地开发经济损失补偿、协调债务纠纷、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

  2003年至2011年,他收受谢捷来等7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937万元。

  过年有人向他“进贡”

  2003年,渝州路六店村书记、重庆浩然科技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洪(另案处理)想开发地皮,无奈手里没资金,便找杨兴军帮忙。当时,杨兴军是石桥镇镇长,盘算着渝桥公司账上还有些资金,于是答应帮忙。

  此后,渝桥公司借出1000万元给浩然公司开发六店村的60亩土地。2004年春节起,王洪几乎年年春节都主动到杨兴军的家里或办公室向他进贡“过年钱”。2004年春节收受了10万元、2005年春节5万元、2008、2009年各1万元,就这样,杨兴军从王洪手上就捞到17万元好处费。

  单笔受贿就有一百万

  杨兴军在当镇长、书记期间,接受石桥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秦荣贵的请托,为该公司在石桥镇投资开发建设“西部商城”项目、获得石桥镇政府的借款、协调该公司和另一公司的债务等提供帮助。

  在2004年到2010年,杨兴军先后13次“笑纳”了秦荣贵送的好处费 共计300万元。其中,2004年、2007年、2010这3年他每年拿到100万元。

  从收钱的金额可以看到,杨兴军的胃口越来越大,毫不含糊,从最初的10万元、20万元,到后来的单笔100万元。在去年7月,他通过妹妹的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收取了秦荣贵打来的100万元。

  收“辛苦费”350万

  2008年,杨兴军担任渝州路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渝州路高庙村书记郑洪欲(另案处理)找到他,说高庙村要征地开发,希望杨兴军帮忙,争取至少得到500万的征地损失补偿,并许诺“如果争取到多的,将拿出来送给你,作为辛苦费”。

  后来,高庙村拿到了900万的补偿款。2009年上半年,杨兴军先后3次收到郑洪欲送的辛苦费共计350万元。

  在双规期间,杨兴军主动向纪检部门交代了大部分尚未被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并将赃款全部退出。

  认罪,也没怎么辩解

  庭审中,杨兴军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也没有过多解释,几乎所有的辩解都交由律师陈述。

  律师称,在937万元中,巴山公司谢捷来送的140万元、秦荣贵送的300万元、郑洪欲送的350万元和王洪送的2万元,一共792万元均系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信息,杨兴军主动交代出来,属于自首。

  杨兴军当庭宣读了一份悔过书,其中有这样几句话:“我曾在街道工作中做出过突出成绩,对辖区数亿资产保值增值有贡献,也得过区里颁发的争光贡献奖。但我忘记了原则,忘记了纪律,但忘记就等于背叛。我甘愿领罪。”

  由于案情重大复杂,此案未当庭宣判。

  重庆晨报记者 封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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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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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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