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参加换届选举,找业务单位“借钱”30万元;前往香港、台湾旅游,个人消费10多万元,回来找村办企业埋单。昨日,原武汉市江岸区后湖街跃进村(后改制为武汉跃进集团有限公司)村委会主任彭友清、副主任鲁三元涉嫌受贿、职务侵占200多万元而受审。
检方起诉称,2003年至2010年期间,彭友清、鲁三元在跃进村及跃进集团经营管理活动中,大肆收受相关往来单位贿赂,伙同他人共同侵吞本单位财产。2010年下半年,某公司负责人彭某为感谢彭、鲁二人在该村国有土地出租中给予的“帮助”,分别送给两人30万元、10万元。2003年至2010年期间,彭友清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2次收受某混凝土公司负责人贿赂16万余元,2次收受某建筑单位贿赂20万元、11次收受中环物资再生有限公司贿赂34万元。
此外,跃进集团旗下的东南三环建材市场、华中厨具市场及物流市场成为彭、鲁二人的“取款机”。2007年至2010年期间,彭、鲁等人采用虚增工程款、虚设合同、虚拟招待费等手法,套取三家企业资金156.38万元。
经查,彭友清获得赃款150.4万元,鲁三元获得赃款63.5万元,两人已退回大部分赃款。公诉人认为,两人应以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应当数罪并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记者姚启慧、实习生蒋何越、通讯员李济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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