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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监区管教职业风险大 民警安全缺立法保障(2)

2011年11月30日 09:4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用希望点亮生活

  “科技发展了总会有治的”

  35岁的雪某来自广东中山,因犯抢劫罪而被判刑10年6个月。2007年3月,雪某来到女子监狱服刑,刚入监狱时就开始发病了,艾滋病检测指标CD4只有153(CD4低于200属于发病)。

  雪某抗病毒药吃了4年,副作用很大,体重由以前的108斤下降到83斤。由于药物会产生呕吐、吃不下饭和睡不着觉等症状,每次治疗前,“杨妈”都会鼓励她坚持。

  “不要想得太多”,这是“杨妈”对她说得最多的一句话。雪某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杨妈’还对我说,科学越来越发达,总会有医治的办法,目前也有许多带病生存的例子。”

  在“杨妈”的鼓励下,雪某重新燃起了生活希望,积极配合改造,并获得了两次减刑机会,目前余刑只有3年4个月。尽管CD4已经达到270,虽依然很瘦,但雪某脸色红润,精神很好。

  “将来出狱,我会参加防艾宣传公益团队。”雪某说。

  相关立法缺乏

  “管教民警职业风险极大”

  “暴躁、多疑、自卑、绝望”,这是杨佩芳对艾滋病服刑人员特点的总结。

  据介绍,在广东女子监狱关押时间最长的艾滋病服刑人员已超过6年,但没有一名艾滋病服刑人员在监狱内死亡。杨佩芳常常以此鼓励服刑人员坚持下去。

  吕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杨佩芳是女子监狱里从事这项工作时间最长的民警。由于艾滋病服刑人员的特殊性,给管教民警带来极大的职业风险,“然而,目前还没有专门的艾滋病服刑人员管理的法律,专门监管艾滋病服刑人员民警的人身安全也没有以立法形式进行保障。”

  吕玲说,在国家的保障政策没有全部到位的情况下,面对艾滋病服刑人员易敏感、行为难以预测、突发性强、消极、难管等实情,基层监狱民警大都不愿从事这项工作,个别年轻女警接此任务时,还出现过哭鼻子和强烈要求调离岗位的现象。

  据介绍,为了提高专管女民警的专业知识,女子监狱除了从社会上邀请专家教授给民警讲课外,还派出民警到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和成效较好的戒毒场所实习,让她们了解医生为艾滋病人治疗的过程,掌握艾滋病团体辅导和个别辅导的要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使艾滋病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得以化解,增强生存和改造的信心。(记者 邓新建 通讯员 刘洪群 尹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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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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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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