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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发现医药领域职务犯罪多发 贪官多中年高学历

2011年11月30日 15:24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窝案多发,且95%是贪污,犯罪者多是中年、高学历、掌握实权的人……昨天,西城检察院公布了十年来本市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调研结果。十年中,共有179名医院院长、部门负责人、主任医师、普通购销工作人员涉案。

  贪官多是中年高学历

  根据检察官的统计,在十年间医疗卫生领域的163起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贿赂案占了95.09%。另外只有8件渎职类犯罪。涉案主体的年龄集中在30岁到55岁之间,占70.3%。且高学历现象明显,一半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这些人掌握实权,有医院院长、部门负责人、主任医师、普通购销工作人员。职务同时涉及党政及业务管理领导。涉及工作岗位也较多,不仅包括医药审批管理环节,也包括医药购销环节。

  贪腐案多是串案窝案

  检察官发现,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手段更“人情化”。在传统的回扣、提成方式行贿之外,还出现了一些边缘的行贿名目,如“科研协作费”、“外协费”、“技术支持费”等等。一些医药代表将贿赂关系套上了朋友间礼尚往来的“外衣”,以各种充满人情味的行贿方式瞒天过海,如为医生请保姆,帮助子女升学,送高档俱乐部会员卡等。

  在医药卫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多是共同犯罪,在医药购销领域,有的是单位领导与设备、药剂及采购人员合伙作案;有的是领导班子成员相互勾结合谋作案,有的是医生与药贩内外勾结共同牟利。因此窝案、串案频发。

  发案首因:一把手说了算

  通过十年来的案例分析,检察官认为医药卫生领域职务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领导权力集中。医疗单位很多计划和决策往往都是“一把手”说了算,如在招投标过程中,药事委员会流于形式,只有掌握实权的领导说了算。

  第二是财务制度不规范。医疗单位及内设科室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现象突出;对正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折扣、让利、赞助等没有一个统一的核算和管理,易导致私分或个人占有;对财务的检查审核不力,给出纳员、财物管理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工程款、采购款、医疗服务费等职务犯罪造成空间。

  最后,执法力度也不够。在查处“回扣”和“红包”问题上,真正追究责任的却不多,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更少。医疗行业专业性强,外行很难进行监督。收费过程不透明、不公开、信息不对称,也妨碍了监督与查处。

  监管应加强 制度须完善

  检察官表示,消除医药卫生领域的贪腐顽疾首先要完善医疗机构的内部监督。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并向社会公开,接受质询。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人员,要定期交流、轮岗、调换,并形成制度。

  此外,应当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状况公开化、透明化。对于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要建立采购备案制度,医疗机构将采购的名称、品种、数量、金额及供应商、经手人等相关材料向上级主管部门、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及司法部门备案。   (记者 孙莹 通讯员 郭晓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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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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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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