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接受不了女朋友的冷淡,23岁的网络工程师刘飞园竟持刀将对方刺死,并将阻止他行凶的一名男老师扎成轻伤。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刘飞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女友家人60余万元。
刘飞园大学毕业后到北京一家网站当工程师。2010年9月在某学校的培训班上认识了24岁的女孩张某,对方是龙文学校的老师。认识3个月后,两人便同居了。刘飞园自称一直很宠爱女友,但不知对方为何突然变得冷淡,还搬到了学校宿舍。今年2月22日21时许,刘飞园持刀来到龙文学校找张某谈谈。“我想吓唬吓唬她,让她说清楚到底怎么惹了她,平时我太顺着她了。”刘飞园说,张某见到他后仍然很冷淡,不愿意和他说话,自己突然失去了理智。
办公室的监控录像显示,刘飞园拿着刀扑向张某乱扎,同在办公室的张某的同事朱某上前将刘飞园抱住,刘又持刀向他面部挥舞。倒地的张某趁着同事控制住刘飞园的间隙,几乎爬着逃离办公室。鉴定结论显示,张某的脖子几乎被砍断,失血休克死亡。刘飞园辩解说不清楚张某为何变得冷淡,而据张某的母亲说,女儿讲两人已经分手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飞园因感情纠纷,竟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在此过程中,又持刀故意伤害阻拦者身体,致人轻伤(偏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刘飞园作案后曾有让他人报警的意思及拨打“110”的行为,并随他人一同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在得知被害人死亡后没有逃跑,直到民警到来,无拒捕行为,如实供述所犯罪行,据此,刘飞园的行为应视为自首。
鉴于本案因感情纠纷引发、刘飞园在案发后曾抢救被害人、具有自首情节、悔罪态度诚恳、家属赔偿被害人亲属部分经济损失,故对刘飞园所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听到判决后,刘飞园双手捂脸号啕大哭。“谢谢法官留了我一条命!我要好好改造,请转告张某的妈妈,让她一定保重身体,等我出来后好好孝敬她。我也对不起我的家人。今天我大哥来了,你回去好好照顾爹娘……”和开庭时一样,刘飞园又是哭着走出了法庭(如图)。
昨天上午,刘飞园的父亲在大儿子的陪伴下从山西老家来到法院。自从儿子出事后,刘飞园的母亲就一直病倒在床。“我不知道他交了女朋友。我早跟他说过,家里穷,不要太早考虑个人问题,30岁以后再说,但是他不听。”刘父说,儿子以前在村里从没跟别人有过争吵,他万万没有想到儿子会做出杀人的举动。(记者 颜斐 王鑫刚/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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