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丈夫要钱未果 烧自家房子引大火
“彪悍女”获刑三年多
《18层高的居民楼燃大火》追踪
昨日,(成都)青羊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放火案,放火的是起火房屋的女主人,原因是丈夫不给她钱。最终,放火烧自家房子的胡清(化名)获刑三年四个月。
火灾发生在今年8月2日下午3时40分,城西一幢18层高的居民楼突发火情,起火的是该小区西楼一单元804房间,而这家住户始终未现身。当晚10时许,704房间的住户下班回家,却突然客厅沙发上竟躺着一名女士,她就是804房间的女主人胡清。“门是关好了的,人是咋个进来的?”苏坡派出所民警将胡清带走协查。
昨日上午,检察机关指控,事发当日,胡清找丈夫邓先生要钱未果,便威胁要烧掉房子。邓先生独自离家后,胡清先到厨房点燃了衣服,又冲进卧室去点床单,最后返回客厅将搭在沙发上的布点燃。心虚的胡清想从8楼跳下去,但内心又很恐惧,便顺着窗户外的管道爬到了7楼住户家中。
此次火灾,共造成6万余元的公私财产损失。最终,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胡清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彪悍女”:老公对我不好 我才放火的
昨日庭审结束后,成都晚报记者对胡清进行了采访。34岁的胡清称,自己有吸毒史,前夫无法忍受与她离婚了。后来,胡清与现任丈夫邓先生结婚。“我想买戒毒药,他不给我钱买!”胡清说,邓先生对她不好,事发前一天她曾到双流跳河自尽,幸好被民警救起,“是他(丈夫)对我不好,才放火的!”(青法检 记者 锁千程 摄影 李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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