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借钱解毒瘾,不想竟趁朋友做饭之际,盗其钱财。11月30日,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26岁的刘某,系沅江市阳罗洲镇村民,2010年5月因盗窃罪被判刑八个月。刑满释放后,重获自由的刘某非但没有悔过自新,反而染上毒瘾;因多次变卖家中财物来筹集毒资而被家人赶出家门。今年6月,刘某来到沅江市区某工地打零工,并与房东邹某成为好朋友。
9月23日中午12时许,再次囊中羞涩的刘某来到邹某家借钱吸毒。当听刘某说有困难要借钱后,热心的邹某当即答应其要求,并热情挽留其吃饭,之后便到厨房忙碌起来。见房间无人,刘某顿生盗心。于是刘某迅速潜进邹某卧房,撬开写字台的抽屉,从一黑色皮包内窃取现金3800元。得手后,刘某便假借家里有事匆忙逃离邹家。
经邹某报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作案对象锁定为刘某,并于10月25日在益阳某宾馆将刘某抓获,此时刘某的身上仅剩现金230元。(通讯员 李亮 陈思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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