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敲诈 公交运炸药
曾在山西开矿,从山西乘坐无需安检的大巴进京;检方建议公共交通加强安检
男子陈某从山西乘坐无需安检的大巴,携带炸药进京,又乘坐公共交通到东城一小区,将炸药绑在他人车上用于敲诈。
记者昨天从朝阳检方获悉,陈某因故意伤害罪、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日前被法院判刑。
携带炸药乘大巴进京
据介绍,陈某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住东城区。今年1月3日晚,陈某在其大舅哥周某家吃饭。酒后,两人聊起孙某拖欠工资问题,为了帮大舅哥出气,陈某借着酒劲,伙同另外两人(另案处理)到朝阳区十八里店乡找到孙某,将其打成轻伤。
陈某打伤人后就跑了,但他很快想敲诈朋友张先生弄点钱。
陈某曾经在山西开矿,知道炸药的渠道。今年2月下旬,他从山西携带硝铵炸药和电雷管等物品来到北京。怕被查出,他特别乘坐了一辆无需安检的大巴进京。
车上捆绑炸药短信威胁
2月28日晚,陈某伙同表弟携带制作好的爆炸物,来到东城区某小区内。表弟将做好的爆炸物捆在张先生的黑色广州本田雅阁轿车上。随后,他们对张先生等人发送短信进行威胁。张先生立即报警,警方通过技术手段找到陈某将其控制。
检察官表示,陈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同时,还非法携带炸药等物品乘坐长途大巴进京,并携带炸药乘坐公共交通到小区内,将制作好的爆炸物安装在他人的轿车上,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
近日,朝阳法院以陈某犯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对其做出有罪判决。
检察官认为,在公共交通领域,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相应的安检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和社会运行的正常秩序。(记者刘洋 通讯员崔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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