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破坏污损遗骸是否构成犯罪?
广州一法律界人士说,在中国这样一个有尊老敬老传统的国度,发生类似汤村这样的掘坟事件十分恶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同时,该人士还说,汤村掘坟直接伤害了有关村民的感情,这些受害村民还可提起民事诉讼,向掘坟者索赔精神损害赔偿金。
该人士说,擅自挖掘他人祖坟是否触犯刑法,没有明文规定。不过据新闻报道,去年6月,绵阳市高新区检察院就以侮辱罪批准逮捕了一个挖人祖坟的犯罪嫌疑人。
线索提供:汤先生,奖金200元。
村民:墓地旁的土地被超低价租出打算收回
那到底是谁出于什么目的要掘村民的祖坟呢?村民们联想到了社里的土地纠纷。汤先生说,坟场旁围起来的工厂那片30亩土地是大迳社上一任社长租给别人的。“当时他偷偷将地租给别人,我们村民都不知道,后来村干部改选后我们才知道。那块地租金便宜的要命,每亩一年只收100元租金,租期长达40年。”
汤先生的说法得到了大迳社现任社长汤锦华的证实。汤锦华告诉记者,他是今年4月18日通过选举当上大迳社社长的,4月26日拿到委任合同。在移交资料后发现,前任社长在今年3月2日与人签订了租赁合同,将布土岭30亩土地租给了萝岗迁岗村的一名姓孔的村民,但村民们对此毫不知情。
汤锦华说,村民知道后,今年9月,社里到萝岗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状告承租方,要求确定今年3月的租地合同无效。
昨日,记者从大迳社的代理律师发来的起诉状中看到:今年8月20日,大迳社召开村民会议,年满18岁的成员共325人,其中有218人,占68%(即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通过了不同意将布土岭的土地发包(出租)给被告孔姓村民的决议。可被告孔姓村民至今拒不交还布土岭的土地给原告大迳社。
汤锦华说,这个案件将于12月5日在萝岗法院开庭。
承租者:靠近坟地的工厂有监控录像可查
记者昨晚致电承租土地的孔先生,他说目前他确实在与大迳社在打官司。孔先生说,目前该地块是广州市华×集团在使用。“我与华×集团的相关负责人是朋友,协调用地是由我去办的,挂的是我的名。”孔先生说,去年年底,他从别的企业那里转租了这块土地,今年3月办好手续。承租土地时,他跟村里和社里办好了所有的报建手续。
孔先生说,上个月,他还在与大迳社的社长汤锦华谈承租价格问题。“他要我把价格提高一点,尽量加点租,给村民一个合理的价钱。”
对掘坟一事,孔先生表示相当惊讶。“你不说,我还不知道!我还以为你问土地纠纷的事。”
孔先生说,村民怀疑此事与他有关“毫无道理”,“这个案子马上就要开庭了,无论如何都要讲法律的嘛,斗气没有用,我还花6万元钱请了律师。现在案子都没判,我不可能搞这样的事,也没必要去做。”
孔先生说,为了防止被盗,工厂安装了闭路电视,靠近坟地一边也有监控。“我好久没有回去了,如果闭路电视在用,是谁搞的,说不定看得到。” 文/记者林霞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