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闹”离婚期间,何某仍细心喂梁某吃饭。 记者 赵劲松 文/图
52岁才结婚,如今却与瘫痪在床的妻子“闹”起了离婚。在别人看来,防城港市港口区70岁老人何某的举动绝情寡义。然而,法官发现,在这起离婚案背后,隐藏着令人动容的故事。
下定决心老人与瘫妻闹离婚
何某家住港口区珠砂港社区,因为家里穷,一直到52岁才与梁某结婚。梁某此前已有过一次婚姻,并有4个孩子。
这段婚姻尽管来得晚了些,但何某倍加珍惜,婚后双方相处融洽。2005年,梁某患了中风,进了两次医院。开始她还能“摇摇晃晃地走路”,3年半前彻底瘫痪在床,无法下地。她瘫痪以后的日子过得很艰难,夫妻二人靠低保生活。
“我的命苦啊!”梁某说,卧床的前3年,何某还对她悉心照顾,但从今年6月开始,何某不时和她争吵,甚至表示要和她离婚,双方为此闹到珠砂港社区。社区多次调解也无济于事,何某铁了心要离婚,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今年6月28日,港口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身患绝症 欲让妻子获得赡养
今年8月3日,港口区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庭上,何某出示的一份医院诊断报告震惊了所有人。这份出具日期为6月14日的报告显示,何某患了结肠癌、高血压、心脏病。何某道出了离婚的真实原因,因梁某主动放弃几个子女对她的赡养义务,他担心自己病逝后,无人照顾瘫痪的梁某,出于爱护,他不得已出此下策。他认为双方离婚后,梁某的子女就会将母亲接回家赡养。
法院调查后认为,何某与梁某结婚后有很深的感情基础,在梁某瘫痪后,何某对她悉心照顾,双方感情并未破裂。9月19日,法院对这起离婚案进行了判决:不准离婚。
一审判决后,何某向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考虑再三 离婚只因爱得深沉
12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何某家,这是两间低矮的平房,外墙斑驳陈旧的房子仅有30多平方米,一间是厨房,一间是两人的卧室。何某刚将午饭做好,他端来一碗稀饭,几条小鱼当菜,准备喂坐在轮椅上的梁某。只见他细心地把鱼刺挑出,用勺子把鱼肉在饭里拌匀,再喂到梁某的嘴里,轻声叮嘱她:“吃慢点,小心鱼刺。”由于瘫痪,梁某的脖子变得僵硬,每次张嘴都很吃力,嘴角不时溢出饭粒,何某就用手为她擦拭。半个小时后,梁某吃完了饭,他才端起饭碗。何某抬起头时,他双眼的眼球有些异常,原来他还患有白内障。
“我们没有子女,我如今每天靠服用中草药稳定病情,也没法照顾她了,只好离婚,让她的子女负起这个责任。”何某一脸无奈地说。
看着忙前忙后的何某,梁某既内疚又感动。当初听到丈夫提出离婚,她还以为丈夫对她撒手不管了,后来才知道错怪了他,心里十分懊悔和痛惜。她还记得,3年多来,丈夫每天早上为她穿衣洗脸,按摩僵硬的身体,喂她吃饭……对她没有任何怨言。
法外有情 多个部门采取行动
“他们感情很好,根本不像要离婚的。”住在隔壁的蓝女士说,听说两位老人要离婚,邻居都感到很吃惊。在他们的印象中,何某夫妻很恩爱。当她得知原委后,也被何某的举动打动了。
何某的弟弟说,哥哥一心想要“离婚”,除了身体原因外,还有其他特殊原因。
“她很溺爱自己的子女,他们却不爱她。”审理此案的一名法官说,根据法院调查,在梁某改嫁后,她的子女确实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法官打电话给她的子女沟通时,其中个别人态度还不好。对此,该法官表示,“若情节严重,法院将以遗弃罪追究法律责任”。
面对这起特殊的离婚案,防城港市中级法院的王法官说,他们曾联系了当地妇联、民政等部门前往何某家中看望两位老人,并对梁某的子女做思想工作,让他们在双方不离婚的情况下,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
12月4日,记者先后拨打了梁某两个儿子的电话,她的小儿子说:“我也要生活啊,我连自己都顾不了。”他认为何某现在仍然有照顾母亲的能力,不应离婚。
“我去照顾的次数最多。”梁某的三儿子称,他和妻子不时抽空去帮母亲洗澡、洗衣服,但母亲并没有告诉他“离婚”的事,法官曾打过电话给他,如果母亲真的离婚,他只能租房子给她住。不过,兄弟俩都表示,他们将会商量解决此事。(南国早报 赵劲松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