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与人制造了震惊柳州的大巴劫案的犯罪嫌疑人雷某,被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五大队民警从浙江押回柳州。他冒用同乡的身份与妻子在外省生活了8年,还是被警方挖了出来。
1997年11月14日晚7时许,雷某与几名柳城县老乡扮成乘客,乘上一辆从柳州开往广州的长途大巴。当车行至柳江县穿山镇境内时,雷某等人持械洗劫司乘人员的财物。此案社会影响极为恶劣,一时震惊柳州。2003年8月,柳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五大队破获此案,雷某因早已外出打工,侥幸逃过追捕,被警方上网追逃。
今年“清网行动”开始后,刑侦支队五大队侦查人员5次来到雷某的老家,走访搜集线索,动员雷某的家人规劝其投案自首。雷某老家只有其父母和两个分别为12岁、7岁的儿子。两位老人坚称雷某夫妇1999年外出打工一直未归,也不知道其行踪。“既然雷某夫妇一直在外,他们7岁的小儿子为何又在家中?”两位老人称,小儿子系7年前雷某的妻子钟某从外地带回。
侦查人员据此分析,雷某应仍与其妻子在一起,侦查方向转为调查钟某的情况。钟某也是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人,侦查人员到钟某老家走访,终于获得一条重要线索:钟某现在在浙江省绍兴市打工,听说又与一名姓龙的柳城老乡同居了。
11月19日,侦查人员赶到绍兴市,经查询当地暂住人员信息,得知钟某暂住在绍兴市绍兴县钱清镇。据当地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人员回忆,钟某2003年与其丈夫“龙某”一起来到钱清镇;如今,两人同在一家私营金属制品厂打工。侦查人员马上将“龙某”的暂住登记信息调出,发现其相貌特征与在逃的雷某极为相似。
11月24日上午,侦查人员来到“龙某”打工的金属制品厂,请厂方配合把“龙某”叫到车间办公室。面对千里赶来的柳州警察,“龙某”没有过多狡辩,承认他正是潜逃了8年的雷某。
据雷某交代,他1999年与妻子离家到广东打工。2003年,他得知抢劫案告破,便借用老乡龙某的身份证,携妻逃到绍兴县钱清镇。他没有想到,8年之后,恢恢法网还是罩在自己身上。
雷某已被柳州警方刑事拘留。(南国今报 刘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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