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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醉驾骂人道歉辞职续:已被刑事拘留

2011年12月06日 12:3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人大代表撞车骂人”新闻追踪 ◀

  11月26日晚上11时左右,惠州市惠城区人大代表许茗雄酒后驾车撞倒一辆电动车后,与车主陶先生发生口角纠纷并出言相辱。

  目前,事件有了最新进展。经公安机关检验,许茗雄酒后开车已达醉驾标准。12月2日晚10时左右,警方依法对已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许茗雄采取刑事拘留。

  惠城区人大:不包庇,不袒护

  经公安机关检验,11月26日晚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血液乙醇成分(酒精含量检测),许茗雄含量为184.78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有关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12月2日晚上10时左右,公安机关依法对已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许茗雄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司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许茗雄作出相应惩处。

  记者昨日从惠城区人大了解到,虽然还没有正式发文,但常委会已经通过许茗雄的辞职请求。

  事发后许茗雄主动向惠城区人大提交关于辞去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日前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同意通过《惠州市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许茗雄辞职请求的决定》。

  许茗雄酒后开车撞人事件经媒体和网络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惠城区人大常委会曾明确回应,对该代表的错误行为,决不包庇、不袒护,坚决支持交警部门的依法依规处理。

  “陶志良”、“许茗雄”公开发帖

  12月2日晚7时30分左右,网友“高柏斯”在西子湖畔网站上发帖,贴出《致广大市民和网友的公开信》的照片版,其中有当事人一方陶志良的打印签名和委托代理人陶岸良的手写签名。

  该封公开信中称:“我是陶志良,在十一月二十六日晚上被酒驾逆行的许茗雄撞伤。此事由新闻媒体披露后,引起了政府、社会和市民的广泛关心关注。许茗雄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企业家,其行为是不妥的,受到了社会和媒体的强烈批评。事后,他经过教育帮助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和悔过,并能以积极的、负责任的态度对社会、媒体和我本人,还主动辞去了区人大代表的职务。现在,我得到了较好的康复,同时与他达成了医疗费用和相关补偿协议。对此,我表示满意。”

  同一天晚上,网名为“许茗雄”的网友发了一个名为《致广大网友的信——许茗雄》的帖子,称“11月26日晚,我因酒后驾车在桥东东江沙地段撞伤陶志良先生。因为酒后的非正常状态而出现的不恰当行为及言辞,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后果,这是与人大代表的身份极不相符的,也严重地影响了我们惠州的形象。对此,我虚心地、诚恳地再次向伤者、交警和广大市民、网友及有关部门领导道歉!”

  帖子中称,这次犯下大错,都是因为自己法规观念不强,交通意识薄弱所致。除了表示悔改,“许茗雄”还表示愿意承担交警等部门的法律责任处罚,坦诚面对,绝不逃避,并祈求得到广大市民、网友、交警和相关部门的宽恕和谅解。

  已赔偿4万元误工费

  记者从陶志良亲属处了解到,许茗雄确已与陶志良协调,除签订协议允诺对陶志良继续负责所有医疗费用外,还给付4万元误工费等损失。

  惠城区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许茗雄本人确已通过网络公开道歉,向交通事故伤者和公众道歉,希望取得大家的谅解,诚恳接受交警部门和人大方面的依法处理。(记者/黄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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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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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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