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酒驾撞人”的人大代表许茗雄已经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记者5日从惠城区有关部门获悉,经公安机关检验,许茗雄酒后开车已达醉驾标准,12月2日晚,警方依法对已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的许茗雄采取刑事拘留。
今年11月26日晚上11时许,惠城区人大代表许茗雄酒后驾车撞倒一辆电动车后,与车主陶先生发生口角纠纷并出言相辱。许茗雄酒后开车撞人事件经媒体和网络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惠城区人大常委会曾明确回应,对该代表的错误行为决不包庇、不袒护,坚决支持交警部门的依法依规处理。许茗雄本人也曾通过媒体和网络向交通事故伤者和公众道歉。事发后,许茗雄已主动向惠城区人大提交关于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的报告,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会议同意通过《惠州市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许茗雄辞职请求的决定》。
案发后,公安机关加强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并开展相关检验工作。经公安机关检验,11月26日晚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血液乙醇成分(酒精含量检测),许茗雄含量为184.78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12月2日晚10时许,公安机关依法对已辞去区人大代表职务的许茗雄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司法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许茗雄作出相应惩处。(黄礼琪 惠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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