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拘留、逮捕后应当在24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或《逮捕通知书》通知其家属的问题,警方解释说,宾阳县公安局结合案件的需要,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家属。对此,宾阳县公安局作出了对被执行逮捕与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予通知家属的决定。
警方否认“秘密抓捕”
本月1日,记者曾致电宾阳县公安局办公室。一位蒙姓工作人员当日曾表示:“网帖所指的抓捕行动实为11月24日警方依法打掉一敲诈勒索团伙”,并表示“这次行动也并不是网贴所说的秘密抓捕,也没有30多人那么多。”
随后,记者在当地网站“宾阳吧”上找到了一篇《“泼粪门”上演大结局!M村敲诈勒索团伙落网!!》的文章,该文章由网友“新闻发布”于11月25日凌晨2时38分发布。上述蒙姓工作人员向记者确认了该文章内容的真实性。
该文章称,“2011年9月份以来,宾阳县宾州镇马一村部分不法分子采取张贴恐吓信、泼大粪等手段对部分商铺住户进行敲诈勒索,经过警方缜密侦查取证,于11月23日、24日宾阳县公安局依法对马某等涉案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文章还配发了17张警方现场抓捕以及审讯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如左图,网络图片)。
女博士三问警方说法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致电马潇雅。马潇雅表示,她已经看到了宾阳县公安局发布的“马村敲诈勒索案”案件情况说明,她并不认同警方结论,并且就警方回应提出了三点疑问。
马潇雅表示,宾阳警方既已对发生在9月份的“敲诈勒索”事件证据确凿,为何非要等到村民准备上访的前一天开始抓人?抓人时间过于蹊跷,而且被抓的恰好都是上访群众代表。
其次,既然是一起“敲诈勒索”案件,宾阳警方为何不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通知家人,反而以“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为由拒绝通知被抓人员家属?而“宾阳吧”上早在25日就已贴出破案通知,为何仍多次拒绝通知被抓人家属有关案件的基本情况?
马潇雅进一步质疑称,宾阳警方提到有村民在9月份用多枚军用子弹威胁业主。不知宾阳警方是否有真实可靠的证据证实此事?此外,既然军用子弹已流入社会,不知宾阳警方是否查明子弹的来源、经由何人、以何种方式流出,流出的数量总数是多少,已缴获多少发,尚有多少发没有缴获,村民如何得到子弹等关键问题。 南方日报记者 丁建庭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