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安溪三名少女被六名年轻男子诱拐至偏僻路段实施强奸,后两名少女为保贞节跳崖,其中一名少女身亡。这起案件在当时曾引起广泛关注,12月2日,此案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财在逃亡五年半后,向安溪警方投案自首,至此涉案6人全部归案。
诱拐少女实施强奸 少女为保贞节跳崖
2006年4月1日晚9点许,安溪人苏某山、吴某生伙同王某财、王某明、苏某强、杨某兴六人经预谋强奸后,由苏某山联系同村女孩小燕(化名)、小菁(化名)及文坪村的小美(化名)以到安溪蓝田游玩为借口,邀请她们同往,并分乘三轮摩托车将三人载到蓝田水电站公路的苦坑路段。
随后,苏某山等两两组合,各自抓住一名少女,想要实施强奸。其间,小燕和小菁挣脱拦车呼救,小菁即被苏某强抓回,小燕拉住汽车继续求救,苏某山放开小美,伙同王江财等人强行将小燕抓回并进行殴打,苏某强也赶过来一起威逼汽车开走。随后,王某财殴打并强奸小燕,苏某山及苏某强等人返回追赶小菁和小美,致使两人相继跳下400高的山崖。小菁当晚被找到,受了轻伤。次日,小美的尸体被找到。
案发后,涉案6人被检察院批捕。2006年4月13日,安溪警方根据获得的线索,顺利地在泉州一工业区内将吴某生抓获。4月18日,逃窜到江西鹰潭市的苏某山也落入法网。经审理,苏某山因涉嫌强奸致人死亡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吴某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2007年8月,嫌疑人杨某兴落网,后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8年6月,苏某强在安溪被警方抓获,因案发时年龄未满18岁,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今年9月23日,王某明在家人的陪伴下,从广东回到安溪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目前已被检方公诉。
案件回顾
民警多次家访 同伙自首触动
王某财是长坑乡文坪村人,自“清网行动”开始以来,长坑派出所的民警多次前往王某财家中,动员他的至亲劝说其早日投案自首。据警方介绍,有时一天就会到王家两三次。通过多方动员,王某财也获悉王某明投案自首的消息,这对他触动极大。考虑再三,12月2日,身在广州的王某财给长坑派出所打了电话,希望派出所到广州接他回乡自首。
12月3日,长坑派出所民警和王某财的几位堂亲赶到广州。当天下午5点左右,派出所民警在广州火车站见到了王某财。“他脸色苍白,连闽南话都讲得不标准了。”民警说。王某财坦言,逃亡多言,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都不敢说闽南话,只能说普通话。
12月4日下午3点,经过近8个小时的路程,民警带着王某财回到了阔别五年多的家乡。
警方动员
一时冲动 做了傻事
五年多了,王某财仍清楚地记得事发那天是农历三月初四。那天晚上,原本很多年轻人聚在一起玩。但之后苏某山给小燕打了电话,让小燕多叫几个女生出来一起玩。“当时年轻,冲动之下做了错事,没有考虑会有什么后果。”王某财向警方坦诚当晚没有喝酒,完全是因为冲动。
“当时以为她跑了,没想过后果那么严重。”王某财说,他没想到小美会死。王某财说,三个女生跳崖后,他和苏某山几人还叫了很多朋友,带着矿灯来帮忙找三名少女。他们先找到了小菁,但直找到第二天清晨五点,也没发现小美的踪影。想着事情闹大了,六人才各自逃窜外地。
犯案的第二天王某财就与王某明一道逃往厦门,从电视上,他们获悉了小美死亡的消息。在厦门呆了一阵后,两人分开逃亡。虽然王某财与王某明都长期流亡广东,但五年来两人都没联系过。在广州,王某财虽有理发的技艺,也不敢找这方面的工作,只能找些体力活做。
一年多前,王某财认识了现在的女友,但背着逃犯的身份,王某财无法给女友承诺。最终,他在决定自首后将一切告诉了女友。要离开广州时,王某财与女友抱头痛哭。
目前,王某财已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安溪警方也积极动员其与受害人协商赔偿事宜,争取与受害人达成谅解。(东南早报 记者 陈祥木 陈彦琳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