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区怀柔镇南关村原村委会主任张玉东,改变土地用途进行房产开发,在林地上建设39栋“小产权”别墅,造成41亩多林地植被、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昨天上午,这起本市首例被提起公诉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在西城法院宣判,张玉东获刑2年半并被处罚金3万元。
49岁的张玉东,曾任怀柔区怀柔镇南关村村委会主任。20岁的严金磊是其侄子。
2006年4月间,张玉东与怀柔区桥梓镇峪口村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后张玉东雇用他人在其承包的林地上建设别墅39栋及道路、护坡等附属设施,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进行房地产开发。经鉴定确认非法占用农用地造成林地植被严重毁坏、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面积约41.07亩。
曾担任桥梓镇政府相关负责人的两名人士作证称,2007年和2008年,发现张玉东违建后,曾分别给张玉东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并多次告知张玉东及现场负责人停工,但仍未能阻挡张玉东盖别墅。2008年和2009年,怀柔区林业局还曾对张玉东非法占用林地做出行政处罚,分别罚款3万余元和5万余元。
案发后,去年8月份,北京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找到严金磊向其调查了解张玉东非法占用农用地的问题时,为了给张玉东开脱罪责,严金磊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虚假证言并提供伪造的土地承包合同。去年10月,张玉东经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投案。
法院审理认定,张玉东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已构成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严金磊明知张玉东涉嫌犯罪,而为张玉东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妨害了司法活动,构成包庇罪。
法院分别对张玉东和严金磊判处有期徒刑2年半和1年2个月,并处张玉东罚金3万元。(记者 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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