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模特张女士在乘坐朋友开的车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因需剃光头发进行治疗,很长一段时间无法正常从事工作,张女士将司机马女士起诉到法院索赔整容费、误工费等共4.5万余元。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山后法庭判决马女士赔偿张女士9800元。
张女士起诉称,去年3月,她乘坐马女士新买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此时事故车辆还未上保险,马女士被认定全责。张女士说,因治疗需要,她需剃光头发,为此事故后大约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内无法正常从事模特工作。同时,还要进行头皮层毛发重植,还将支出一笔整容费,因此张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马女士赔偿医疗费、交通费、6个月误工费、后续整容费等共4.5万余元。
马女士认可张女士起诉的事实,但对赔偿费用存在异议。她认为张女士的误工费计算无依据,她也未签约模特公司,不同意赔偿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马女士应对张女士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除已支付的医疗费外再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法院查明,张女士在入院治疗时被要求剃光了头发,住院14天,出院后医嘱休假15天,虽然张女士主张自己误工六个月,但是因为缺乏对应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只能按照入院及医嘱休假时间认定。至于后续治疗费,属于尚未发生的医疗费用,而且张女士没有提交医疗费用证明,因此法院未支持这部分诉讼请求。最后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记者 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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