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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金胜镇原村主任因非法圈地被党内严重警告

2011年12月09日 17:25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06年以来,晋源区金胜村村官假借城中村改造的名义,将村中仅有的300余亩土地(据说不完全统计)个别人各自划地、圈地建设商品房,2008年开始十余人为首的所谓大股东,更是石无忌弹进行商品房建设……”。近日,一名网友在山西省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留言板上发帖,反映晋源区金胜村“村官”非法划地、圈地建设商品房并销售。12月8日,太原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对此进行了回复:金胜村委会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住宅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市国土局已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金胜镇纪委给予原村委会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事件具体情况:

  【网民留言】

  陈书记好:您在太钢期间早就久闻大名!上任这一职务后,我们市民也确实在城市改造和建设中见识到了您是真心要造福龙城的决心和力度!

  可就在我市晋源区金胜村却发生着这样一出出闹剧,这里例举其二。

  上届村长闫福根因贪腐被村民罢免后,审计后所有牵涉违法乱纪不了了之。

  继任村长何建光上任后,变本加厉,不作为:太原市环保大举措改造小锅炉的过程中,金胜村紧邻第一热电厂,优势得天独厚,放着这么好的条件作为一村之长不想方设法加以利用,反而是村民申请自发集资改造,村委会却不支持。胡作为:2006年以来假借城中村改造的名义,将村中仅有的300余亩土地(据说不完全统计)个别人各自划地、圈地建设商品房,2008年开始十余人为首的所谓大股东,更是石无忌弹进行商品房建设,目前成立几家售楼处对外销售,所得利益以近乎荒唐的村集体/个人间2/8的比例分成,建成和在建的数十栋楼房没有一平米用于安置村民。

  这样的村长只为自己利益集团绞尽脑汁的村长太原市堪称一绝!

  本人目光短浅,见识少。还望陈书记指教!

  回复意见如下:

  金胜村委会未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住宅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市国土局已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金胜镇纪委给予原村委会主任阎福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关于小锅炉及村民集资申请情况,2009年金胜村按照市环保局要求,共拆除该村小锅炉236台,村委会今年与太原第一热电厂协商采取集中供热。目前,正在解决管网改造要在符合片区的整体规划及电厂送气量等问题。关于开发利益比例分成情况,2008年金胜村按照“村改居”要求,同时为了切实改善民生,利益共享,该村村民自发入股成立晋阳湖集团公司,入股户数占到全村总户数的97%,共筹集资金1个多亿,大股东为全体股民民意选举的股东代表。由于上届村委会曾与几家开放商签订过联合开发商品房协议,按照当时的协议和目前的市场情况,为保证全体村民的利益,本届村委会改成二八分成,协议主体为集体与开发商而不是集体和个人,协议签订事项经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委代表会决议的程序并通过的。再次感谢您的留言,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记者 厉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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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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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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