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1日电 法制办网站今日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明确提出,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
近来多次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造成未成年人重大伤亡,教训惨痛。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关切,国务院领导同志要求有关部门迅速起草校车安全条例,将校车安全问题纳入法制轨道。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调查研究,针对保障校车安全亟须从制度上解决的主要问题,起草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
意见稿强调,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校车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限速规定,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此外,交通警察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校车,可以在消除违法行为的前提下先行放行,待校车完成接送学生任务后再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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